唐代  

  银质

  口径5.9厘米,底径3.1厘米,高3.5厘米,重57.5克

  1984年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出土

  该高足杯为唐代饮酒器。通体锤揲成型,口沿外侈,浅弧腹,高柄,喇叭形圈足,圈足与杯体应焊接而成。杯口成花瓣形,杯身外壁均分为八瓣,周身以珍珠纹为地,錾刻八瓣桃形莲叶花结,杯身底部处饰一周卷曲的蔓草纹。杯柄及圈足上亦装饰有珍珠纹,并錾刻有卷草纹。杯内有八条凸棱,无纹饰。



  杯身上装饰的底纹为珍珠纹,又称鱼子纹,其在唐代金银器上出现的频率相当高,以錾刻的手法做出,一般用作地纹,这种装饰手法后来被宋代磁州窑系借鉴于瓷器装饰上。

  器身上錾刻的桃形纹饰由两片忍冬叶片对卷而成,这是一种唐代金银器上常用的分割区域的装饰手法。桃形花结、忍冬纹、莲瓣纹等都是唐代金银器上流行的纹样,线条饱满而大气,显示了蓬勃的生命力,有连生贵子、多福多寿等吉祥寓意,表现出唐人追求幸福喜庆的世俗文化的特点。



  从装饰和构图来说,该高足杯采用的是满地装的手法,即以各种纹样将器物通体加以装饰[1],这样的构图看似复杂,实则布局有一定的规律与节奏,疏密、比例、空间与器物本身协调,讲求对称呼应,纹样装饰具有整体性,使器物显得丰满富丽,蕴含生机,体现了唐代金银器装饰艺术的高超水平。



  银杯整体制作精细,造型美观,纹饰线条细腻优美,寓意美好,是件珍贵的唐代艺术品,在熠熠银光中体现了唐人的精神风貌与时代气息。

  来源:河南博物院